德勤“人才观”任人唯贤,公平竞争,职适其能,人尽其用
德勤选才标准: 德、勤、才、绩(以此排序)
诠释:
“德”是做人之本;
“勤”乃绩效之则;
“才”是工作之基;
“绩”是考核之据。
我们不需要的人:
1、没有责任心、不善于合作的人;
2、没有大局观念,崇尚个人英雄主义的人;
3、不能脚踏实地,只会空谈的人;
4、好大喜功,斤斤计较的人
5、不着眼于本职工作,搬弄是非的人
我们的用人要点:
在位要受控、升迁靠竞争、末位要淘汰
诠释:
“在位要受控”:每位员工都应该有自我控制和自我约束的意识。自由永远都是相对的概念,既然选择了德勤,就要认同德勤理念并为德勤各项制度所约束;公司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并不断完善监控体系与流程,监督工作效率,控制工作方向,从而实现工作目标,同时发挥集团财务统一管理效用,对各个工作岗位实现监控,避免违法违纪。
“升迁靠竞争”:企业需要人才。各职能部门应该建立一套明确的、透明的考核体系,实现工作上的良性竞争,为优秀人才提供通畅的渠道,让每一个人既感到有压力,又感到有动力,不能埋没人才。
“末位要淘汰”:企业不是养老院。我们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任何能为公司创造价值的人才我们必将为他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和发展空间;对于任何不能自我学习、自我提升的员工,企业不会保有温情。